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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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鼠疫防治办法 鼠疫是甲类烈性传染病,对人类危害严重。为预防与控制鼠疫,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西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西藏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防治鼠疫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疫情发生时,卫生、公安、武警、农委、财政、民政、交通、民航、商业、经贸、邮电、宣传、教育、驻军和群众团体,应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合作,共同扑灭。 自治区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鼠疫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自治区各级鼠疫防和卫生防疫机构是防治鼠疫的专业力量。 防治鼠疫要依靠和发动群众,贯彻“顶防为 | — | 2008-03-14 | |
| 西藏自治区实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细 则 为了加快提高我区各族人民的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十五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对丧失学习能力者的鉴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扫除文盲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方面分工协作,制订本辖区内的扫除文盲规划,并按规划的要求完成扫除文盲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扫除文盲工作。 基层单位的扫除 | — | 2008-03-17 | |
|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离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暂行办法 统筹范围及对象 l、国营企业(含驻内地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 工人;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含驻内地单位)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 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我区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含驻内地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驻我区的中央直属单位和军队系统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集体所有制(含驻内地)单位中的全民所有制职工。 第二条 统筹项目 1、离休工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2、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基金; 3、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补助、补贴。指:生活补助费、副食品价 | — | 2008-03-14 | |
| 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 为了妥善安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深化企业改革,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置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的富余职工,应当遵循企业自行安置为主、主管部门调剂安置和社会帮助安置为辅,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的原则。 富余职工余缺调剂,采取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职工自行联系相结合,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牵线搭桥等办法进行。 企业之间调剂职工,可以办理正式调动,也可以采取临时借调等灵活办法。借调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双方企业与职工本人在劳动合同中商定。 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企业 | — | 2008-03-14 | |
|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方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 | — | 200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