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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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一、对公民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 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2008-03-26 | |
|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天气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雪、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 | — | 2008-03-26 | |
| 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 第—章 总则 为了规范冬虫夏草(以下简称“虫草”)采集秩序,维护、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采集虫草、管理采集活动、保护虫草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依法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规范采集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原则,对虫草采集活动实施管理,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自治区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虫草采集管理、虫草资源保护工作。 虫草 | — | 2008-03-26 | |
| 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 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工作,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征地)适用本办法。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市征地工作,其所属的市征地事务机构受市国土资源部门委托负责统一征地的事务性工作。市劳动保障、财政、公安、建设、房地产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 | 合肥市人民政府 | 2008-03-26 | |
| 大连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市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三)客房与旅馆内的 | 大连市人民政府 | 2008-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