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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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 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异地从事务工、经商以及其他活动,且居住30日以上的已婚育龄人口(以下统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或者因公出差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共 | — | 2008-05-09 | |
| 无锡市档案资料利用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档案资料利用管理办法(2008年5月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1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档案资料,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 | 无锡市人民政府 | 2008-05-15 | |
| 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是指经国家批准,在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中的地铁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是指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路规划、用地规划和建设规划。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称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及相关管理活动,但城际轻轨交通除外。 轨道交通是服务于社会的重大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建设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 沈阳市人民政府 | 2008-05-19 | |
| 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 为及时、高效应对地震灾害事件,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规范地震应急与救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境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准备、预警、处置、救援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救援与抗震救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与救援社会动员机制和省、市、县之间,相邻省、市、县之间,有 | — | 2008-05-20 | |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已经2008年4月2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转变政府职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的要求,成都市政府对市级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八次集中清理。经依法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公布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37项,其中,保留的行政许可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08-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