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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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清理、监督考核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 | — | 2021-01-14 | |
| 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本市轨道交通发展,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安全保障等重大事项。轨道交通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轨道交通相关的土地、房屋等征收工作,协同做好 | 芜湖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宿迁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快递市场管理,优化快递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快递安全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快递业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以下统称快件),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设置派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2021-01-13 | |
|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4号《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已经2020年12月15日市政府六届二百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如桂2021年1月12日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管辖区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气象灾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21-01-12 | |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决定 为推动“放权强区”、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区(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调动区(县)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将434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市直部门在区(县)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承接机关”)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和承接机关应当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抓好衔接落实,确保调整实施的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接得住。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直有关部门应当与承接机关完成调整实施的事项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的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2021-01-12 | |
|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文物建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文物建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国有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具有火灾危险性非国有文物建筑参照本规定执行。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任 | — | 2021-01-15 | |
| 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有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队、公安机关、应急救援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不适用本办法。 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犬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 | 日照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齐齐哈尔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内的商品住宅(含征收安置房)、售后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 | 齐齐哈尔人民政府 | 2021-01-14 | |
| 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锦州市义县奉国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义县奉国寺(又名大佛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义县奉国寺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奉国寺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奉国寺遗产,是指坐落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东街,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奉国寺大雄殿以及与奉国寺有关的辽代彩塑、彩画、数座后世增建或改建的建筑群、辽代石雕供器、元明两代的壁画、历代碑刻等文化遗产。 奉国寺遗产的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 | 锦州市人民政府 | 2021-01-14 | |
| 济南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公共利益优先,保护各方信赖利益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本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市政基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1-01-13 | |
| 海口市地下综合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综合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综合管线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综合管线运行安全,共享地下综合管线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综合管线的规划、建设及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适用本办法。国防科研、军事专用的地下综合管线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2021-01-12 | |
| 佛山市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用电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用电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供用电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违法行为或安 | 佛山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等行为,完善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区是指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住宅区,包括“三旧”改造项目的住宅区。本办法所称配建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本办法所称住宅区建设单位,包括商品房开发企业,履行 | 佛山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大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社会公共卫生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二)幼儿园、托儿所;(三)学校的教育活动场所;(四)会议室(厅);(五)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和音乐茶座;(六)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室)、档案馆(室)、少年宫;(七)书店、商场(店)、金融证券机构、邮政电信机构的营业场所;(八)公共汽车内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厅)、售票厅;(九)法律、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大同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广场铺装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照明、燃气、热力、供水、排水、环境卫生等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阀门井、消火栓、雨污排水井等的井盖、井箅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城市井盖的具体管理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公安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大同市地名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市地名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一)市、县(区)、乡(镇)行政区划名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名称;(二)自然村、城镇路、街、巷、居民区片、社区及门(楼)牌等名称;(三)山、峰、梁、沟、河、峪口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功能的台、站、所、厂(场)以及桥梁、水库、灌渠、关隘等人工建筑物及名胜古迹、古遗址、纪念地、游览地名称。 市、县(区)民政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地名工作的行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大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本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和收集、运输、消纳和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大同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为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容貌和环境秩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将“门前五包”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临街的露天市场、广场、停车场等主办单位是“门前五包”管理的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 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五包”责任制是指在临街责任单位住所地、经营场所地划定责任区,由责任单位承担指定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 大同市人民政府 | 2021-01-15 | |
|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 | 202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