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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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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条例》和本规定;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条例》和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火灾事故、煤矿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内河交
2009-08-24
汕头市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档案的收集、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档案的收集、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各
汕头市人民政府2009-09-01
合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试行)
为有效处置闲置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 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遵循盘活存量、以用为先、依法处置的原则。 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批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工作。发展改革、建设、经济、监察、财政、规划、
合肥市人民政府2009-09-01
海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一)坡道、缘石坡道、盲道;(二)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三)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四)低位电话、低位坐便器、低位洗手池等低位装置;(五)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六)无障碍厕所、厕位;(
海口市人民政府2009-08-24
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
为完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机制,推动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省人民政府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清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政府规章清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政府规章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其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管理工作制度。 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 省人民政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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