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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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坚持生态优先、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区域协同的原则。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将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1-02-07 | |
|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规范生产与销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本市市区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1-02-05 | |
| 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李爱武2021年2月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原《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 删除。 二、将原《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六条修改为:“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 | 岳阳市人民政府 | 2021-02-07 | |
| 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爱国卫生工作,促进人民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疾病,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政府领导,全社会参与,旨在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改善城乡卫生条件,控制和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生活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开展的社会性 | 雅安市人民政府 | 2021-02-08 | |
| 吴忠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立法后评估、清理,适用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制定规章,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规章涉及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市委。 制定规章应当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 | 吴忠市人民政府 | 2021-02-19 | |
| 上海市水域治安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水域治安管理,维护水域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沿海、水库、锚地等水域及其沿岸范围、无人居住岛屿的治安管理,适用本办法。属于海警管辖范围的水域治安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从事与本市水域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办法。 (工作原则) 水域 | — | 2021-02-15 | |
|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有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本规定所称实有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以下称来沪人员)。 (服务和管理机制) 本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实行市级综合协调、区级综合管理、社区具体实施的体制。 市和区人民政府设立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人口综合服务和管 | — | 2021-02-15 | |
| 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长城保护,规范长城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长城的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长城,包括长城段落、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壕堑等。 前款所称长城段落,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的具有唯一长城认定编码的长城遗存。 长城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规范利用、属地管理的原则。 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长城保护 | — | 2021-02-09 | |
| 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升燃气使用安全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的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燃气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支持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使用,开展智慧燃气建设,提高全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 | — | 2021-02-09 | |
|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其他救助,适用本办法。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遵循社会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 | — | 2021-02-07 | |
| 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和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供汽车类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筑工程配建的公共停车场、 | 三明市人民政府 | 2021-02-09 | |
| 秦皇岛市控制吸烟办法 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适用本办法。 控制吸烟工作坚持管理与自律相结合,实行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控制吸烟工作的领导,建立控制吸烟管理的协调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控制吸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控制吸烟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的控制吸烟管理工作;县(区)卫生健康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 2021-02-07 | |
| 秦皇岛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暂行办法 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沿海水域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大气环境,适用本办法。军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宏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秦皇岛海事局对运输及相关船舶燃油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市、县(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渔业船舶燃油使用、大气污染物排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 2021-02-07 | |
| 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 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以下称投诉人)向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提请协调解决下列事项的行为:(一)投诉人认为本市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二 | 宁波市人民政府 | 2021-02-18 | |
| 宁波市燃气设施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设施保护活动。本办法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燃气管网等的总称,但不包括门站以外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和燃气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燃气设施。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燃气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宁波市人民政府 | 2021-02-18 | |
| 南通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为了规范市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制定工作,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评估、解释和清理等,适用本办法。 规章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市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 | 南通市人民政府 | 2021-02-18 | |
| 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及其相关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鼓励适龄健康者每年至少参与1次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1-02-09 | |
|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统称“三旧”)改造管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三旧”改造,是指对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统称“三地”)和其他用地,经批准后可以纳入“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 “三旧”改造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 | — | 2021-02-06 | |
| 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推进佛山市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和规范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结合本市定位和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和服务等活动。本办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阅读推广、社会教育、文化传播的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市、区人 | 佛山市人民政府 | 2021-02-18 | |
| 成都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适用本规定。 (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是指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方式公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草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