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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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维护公共交通行业的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以及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的治安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是指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长途汽车、公共汽车和旅游汽车及与此相关的停车场、车站的治安管理。 石家庄市公安局是本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负责本市市区公共交通治安的日常管理工作。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公安机关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2010-02-02 | |
| 青岛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采用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和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存储的系统。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将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10-02-02 | |
| 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其 | — | 2010-02-12 |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省政府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实施机关)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为依据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以省政府以上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为依据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下统称“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如下: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633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73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89项,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27项。 二、公布保 | — | 2010-02-26 | |
|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为促进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天竺综保区)建设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天竺综保区。 本办法所称的天竺综保区是指国务院批准的设立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空港区,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天竺综保区内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天竺综保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法享受国家和本市有关优惠政策。 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统筹协调天竺综保区规划 | — | 2010-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