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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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本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幼儿园。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 本地区的社会发展和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设置全日制、半日制、寄宿制和季节制等多种类型的幼儿园。 幼儿教育事业应当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多方办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兴办幼儿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是本市幼儿园的行政主 | — | 2010-12-20 | |
| 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有序实施城市规划,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储备,是指市、区(县)政府委托土地储备机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对依法征收、收回、收购或者围垦的土地,先通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或者必要的基础性建设等予以存储,再按 | — | 2010-12-20 | |
| 上海市民用机场航空油料管线保护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护本市民用机场航空油料管线(以下简称航油管线)设施,保证本市民用机场的正常运营,保障航油管线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词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航油管线,包括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航油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航油管线的附属设施,包括航油管线沿线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牺牲阳极测试桩、牺牲阳极、管道截断阀井、警示牌以及管线穿越道路、河流时的套管等。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航油管线的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管理机关职责)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港口局)负责 | — | 2010-12-20 | |
|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的治安、交通、道路设施、绿化、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建筑规划、市容、灯光、文明施工等的综合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心区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以下简称中心区),是指东起泰东路、即墨路、浦东南路,西至黄浦江边,南起东昌路,北至黄浦江边范围内的公共区域。 中心区范围的具体划定及其调整,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 (适用对象) 凡进入中心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中心区内的单位及其所属人员,下同),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管理机关和执法组织) 中心 | — | 2010-12-20 | |
| 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本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活动,保障公共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是指依据有关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对本市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公共管理机构)以及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障性能测试、评估的活动。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管理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系统安 | — | 2010-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