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共 23353 部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并依法备案或批准。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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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掖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 为了建设村美院净乡风好、业兴民富集体强的和美乡村,推动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0-29 | |
| 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0-29 | |
| 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0-28 | |
| 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0-28 | |
| 黄南藏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 为了推进平安黄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