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23353 部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并依法备案或批准。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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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有效 | 2024-12-17 | |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有效 | 2024-12-17 | |
| 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 为了促进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以下简称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设立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以下简称金砖创新中心)并规范运作,推动落实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2-17 | |
|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城乡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障城乡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2-17 | |
| 贺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维护市容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4-12-17 |